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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星期五晚上,上完實驗的訓練課,在往教會參加青契的途中,我摔車了。

  從台大正門出來,進入羅斯福路,經過一個巷口,我習慣性的減慢速度,當時車速也不快,我煞車習慣一直也是先煞後輪再煞前輪,結果前輪煞到一半突然吃死,前輪鎖死的結果,加上我背著一大堆東西,重心又高又重,整個人就這樣在空中轉了一圈,往前飛了出去。

  說是往前飛還保守了點,前輪瞬間鎖死,背的東西又重,儘管在飛出去的時候,我已經有所轉身、避免正面跌下去,但時間不夠我轉得完全,我根本是臉部重重著地,像根鐵鎚打在地上一樣。

  那個臉部重重著地真讓我愣了一秒,從來沒有用這樣的姿勢這麼重的摔過。一秒鐘後才回神過來:我人在羅斯福路上,當務之急是要先把眼鏡撈回來,再趕快脫離現場,以免後面車輛追撞才是(那就比摔車還嚴重了,而且我眼鏡飛出去以後什麼都看不到,會更危險)!

  爬離出事現場(還好當時遠處的車道是紅燈狀態),把腳踏車拖離,檢查自己和腳踏車的情況。其它部位沒有受傷,連擦傷都沒有,但我的臉腫得櫻桃一樣,好大一塊,摸到那麼大一塊還真的嚇了我一跳,正好就撞在顴骨上,再仔細摸摸看,還好沒有骨折。鏡架歪掉,腳踏車的前菜籃則是整個壓扁(腳踏車自己也前空翻了一圈)。

  沒想到在回家的前一晚摔車,帶著傷去團契,又趕去火車站拿要回花蓮的票。回到台北家裡已經是十一點半,再仔細檢查自己的傷,確定沒有骨折,可是自覺有點輕微腦震盪,微暈,堅持了一個小時沒睡,確認自己沒有想吐、也沒有視野變黑(我很怕這一重摔導致視網膜剝離)的症狀,才準備就寢。準備了一瓶冰水,睡覺時冰敷。希望回家時能消腫一點。

  隔天消腫很多,回花蓮時沒有人發現我臉上有傷。雖然這次摔得很重,不過還好第一是臉部著地,而不是頭部著地(那麼重下去,frontal lobe 或 temporal lobe 一定會受傷);第二是摔車時,後面的車道是紅燈,而且距離我有 100 公尺,沒有車輛追撞;第三是臉部沒有骨折;第四是沒有後遺症。感謝上帝保守我的小命,不過這次還是摔得很奇怪就是了。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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